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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千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千山区司法局、千山区人民法院、千山公安分局从全区范围内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资格审查、随机抽选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84名同志为千山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千山区司法局 0412-2310280
千山区人民法院 0412-2696505
千山公安分局 0412-231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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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鞍山市千山公安分局
2024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