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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第一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自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考核成绩
|
1 |
窦思文 |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
92.4 |
如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0412-2960868
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0412-2962668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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